未繳租金權利金 康寧大學台南校區109年起停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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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大學台南校區由於遲至今年3月仍未繳納向台糖租用的土地權利金及租金,後續無法招生,教育部依私校法第55條,提經私校諮詢會討論,決議停止康寧大學南部校區109年招生。今日有媒體表示不該犧牲師生權益,教育部表示已經請學校詳述未來各項規劃等項目報教育部審核,該校也已經檢送「臺南校區規劃計畫書」,目前正由教育部審查中。

教育部回應如下:

1.康寧大學係向台糖公司承租土地作為臺南校區,按契約書規定該校應於109年2月22日繳交次20年之權利金。本部審酌如動用學校資金繳交前開權利金後,學校將面臨可用資金不足問題,爰基於私立學校法規定,董事會應對學校財務負責,本部於109年1月2日即要求董事會於2月前捐資5,845萬元,繳交前開權利金及109年租金,不得逕以學校資金繳交,以保障臺北及臺南校區之師生權益。

2.董事會於今年2月22日屆期仍未捐資繳交,致臺南校區因校地問題而未來規劃不明,將面臨被台糖公司催告、請求延遲給付利息,以及被法院強制執行情況,無法進行後續招生。準此,本部依私立學校法於3月提經私校諮詢會決議,建議本部停止該校臺南校區109學年度招生;同時審酌該校董事長現場承諾,建議要求董事會於今年底分3期捐資學校1.8億元,倘未能達成,即聲請法院解除董事會職務。

3.查董事會已於今年4月初依前開決議捐資第一期3,000萬元,但4月底須再捐資第2期3,000萬元,但目前未依限到位,本部將依前開私校諮詢會決議辦理。

4.為保障該校臺南校區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權益,本部併依私校諮詢會決議,業於109年4月7日函請該校於109年4月30日前,詳述臺南校區學生受教權益維護、教職員工權益保障、土地使用規劃、學校未來財務規劃等項目報本部審核。該校已於109年4月30日檢送「臺南校區規劃計畫書」到部,目前辦理審查中。本部會賡續依相關規定檢視,要求學校確保教學品質,維護師生權益。

中時 簡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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