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以柔和郭宗坤離婚官司日前判決出爐,士林地院經過1年多審理,認為兩人婚姻「出現重大事由而無回復之望」,判准離婚,柯以柔更以對婚姻不忠為由,對郭求償120萬元,但法院判郭應賠償40萬,全案可上訴。今(24日)郭宗坤宣布將上訴,強調自己絕無外遇,「怎麼會被形容得如此猥瑣與不堪?」因此決心上訴,以釐清外遇、家暴等錯誤傳聞。
郭宗坤今發文還是稱呼柯以柔為「太太」,表示很抱歉浪費了很多社會資源在他私事上,他決定上訴,透露剛開始訴訟時就有很多人建議他放棄這段婚姻,但因媒體報導使外界對他有許多誤解,認為他外遇是導致婚姻破裂的原因,「讓我忍不住想要藉由司法來澄清這些事實,也就是所謂的司法認證。」
郭宗坤強調:「我郭宗坤,從頭到尾都沒有外遇的人 ,怎麼會被形容得如此猥瑣與不堪?」,並說:「法官最後雖然判我們離婚,但是也沒有認定我有外遇」,「但是基於『證明自己清白』原本就很困難,沒有的東西如何證明沒有?所以我在訴訟上還是吃虧。」又因此事件已造成全台灣矚目,郭宗坤推測法官因此認為兩人已無法維繫婚姻,才在一審中做出此判決。
郭宗坤最後說:「我希望藉由二審,能夠再度釐清一些事實,包括我從沒家暴、每個月付出巨額扶養費、我並無外遇等等的事實,都應該在不公開的審理中,查證清楚」,而孩子是他最心痛的部分,他控訴不管自己和柯以柔關係如何,「都不應該在某一方因為與媒體關係良好的情況下,不斷把我妖魔化」,之後他將把一切交給法院認定,不會再受訪,感謝外界關心。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