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硼改善計畫被退回 中市府:月底做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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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環保局今年9月查獲中火放流水「硼」嚴重超標24倍,台電趕在21日下午期限前提送陳述意見書,提到將建置汙染防制設備加以改善,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表示,10月底做出處分,督促中火全面改善,守護市民健康;對此,台電表示,展現誠意於提送陳陳述意見時,併同提送改善計畫,讓市府環保局了解台電積極改善作為,對於環保局僅收陳述意見書,將改善計畫退回,台電表示,「尊重」。

陳宏益指出,中火陳述意見中提到將建置汙染防制設備,盡速投入改善,但中火「硼」濃度超標24倍,已屬嚴重違規,「穿著西裝改西裝」並非好方法,應以最快時間徹底全面改善,市府後續依規邀集學者專家諮詢,10月底做出處分。

針對台中電廠放流水硼超標,台電21日向台中市政府提交陳述意見書,台電指出,為展現誠意,於提送陳陳述意見時,併同提送改善計畫,希望讓市府環保局了解台電的積極改善作為,對於環保局僅收陳述意見書,將改善計畫退回。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為因應政府加嚴放流水標準,中火自2014年起即著手處理放流水質問題,過程中經過可行性評估及工研院模場試驗(Pilot test)。

台電目前正全力推動放流水質處理整體性能提升工作,新廢水場預計12月初可開始試運轉,處理場完成後能符合國家放流水標準。台電懇請環保局考量新設置的廢水處理場建置需要時間,希望能給予較長的改善期限,台電將全力趕工,符合法規標準。

對於台中環保局希望停機改善,台電強調,已針對中火5至8號機組,進行自主減產50%,另於空汙期間亦努力降載減排,在維持穩定供電能力的範圍內,對於空汙與水汙改善盡全力而為。

環保局表示,對於台電今年5月9日提報「硝酸鹽氮」改善計畫書,有納入「硼」改善計畫,中火先前放流水是「硝酸鹽氮」未符合標準,改善計畫書內容是針對「硝酸鹽氮」,且須於90天內完成改善,90天改善工作內容並未提及「除硼處理工程」,台電所謂環保局刻意在「硼」改善期間採樣檢測的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

中時 盧金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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