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聞人鍾文智犯證券交易法、洗錢罪,刑期累計30年5月定讞,發監前棄保潛逃,法界將防逃缺失指向承審本案的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邱忠義為首的合議庭未延長電子監控,且隔5個多月才補上傳裁定書。邱指是書記官執行層面問題,高院今(31日)將召開自律會調查;台灣書記官工會怒批邱顯將自己重大違法行為,意圖嫁禍給書記官。

司法院表示,將對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處理鍾文智案的違失,啟動究責程序。
審判長邱忠義解釋,電子監控實施屆滿就失效,本就不用裁定,裁定送達是書記官執行層面問題,此說法讓台灣書記官工會炸鍋,表達強烈譴責。
台灣書記官工會怒批,邱忠義明顯將自己重大違法行為,意圖藉由實務上身為配屬法官的指揮監督地位,嫁禍給承辦書記官。
台灣書記官工會指出,法律明文規定,裁判應由法官製作裁判書原本,交書記官依原本製作正本,邱忠義沒有檢討自己是否違背法令,卻公開表示法官會使用口頭諭知、審理單批示的方式當作裁定原本,無疑混淆視聽,讓外界誤會法院有草率製作原本的違法慣習,籲司法院與高院立刻對邱忠義啟動自律、評鑑、人審程序。

「法官論壇」30日也有匿名發文批評。司法人員針對邱忠義的回應反駁說,「裁定」必須口頭諭知或送達裁定書才發生效力,本案爭議在於兩者都沒有。前天上傳的「略式裁定」既然非正式裁定書,試問書記官要如何製作正本?我國書記官除本案以外,何時有作過這樣的正本?
「法官論壇」該文強調,邱忠義合議庭的問題在於「未送達、未公告、未宣示」,若檢察官得知裁定內容,認為不當,依法可提起抗告,與電子監控屆滿後失效,是兩件事情;邱強詞奪理,「你即使騙得了外行人,也騙不了深諳刑事訴訟程序的自律委員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