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丹娜絲颱風及豪雨期間受災的車主,彰化縣政府推出「泡水車慰助計畫」,符合資格的汽車車主最高可獲得2萬元慰助金,機車車主則可獲得最高2千元補助。

彰化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只要是設籍彰化縣的自然人、公司法人或團體,且持有受災汽機車的行車執照,在丹娜絲颱風及7月8日豪大雨期間因車輛泡水受損,皆可提出申請。每輛受損車輛限申請一次,實際補助金額將依損失情況核定。
申請人需準備五項文件,包含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如身分證、營業登記證等)、申請人存摺影本、車輛泡水受損照片,以及維修發票或收據(需註明泡水損壞),或監理站核發的報廢證明。所有文件須於8月29日下午5時前,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縣府強調,申請案件採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將進行實地訪視。公所受理申請後會進行文件審核,若發現文件不完整,將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通過審核的案件,將由主辦機關核撥慰助金予公所,再由公所轉發給申請人。
民政處特別提醒,若發現申請人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申請慰助金,或不符申請資格卻領取慰助金者,將撤銷補助並追回已發放的款項。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民政處專線(04)7531722或(04)7531725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