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拒銷紅單遭所長提告求償50萬 法院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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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某派出所為註銷1張交通罰單掀起所長與警員互告內鬥,溪北地區某派出所趙姓警員在2016年2月間不滿曹姓所長暗示銷單,不但當面頂撞,更將事件寫在台南市警察局長專屬粉絲頁「阿仁局長室」上,遭曹某提告民事損害賠償,求償50萬元,台南地院日前宣判駁回,全案可上訴。

趙姓警員2016年2月間執勤時對一部車輛開出一張違停紅單,返回派出所時,遭曹姓所長暗示「那個是分局長司機的親戚,你看可不可以處理一下」,趙姓警員怒回「開都開了,要處理什麼?」並事後在臉書粉絲頁「阿仁局長室」投書,向長官告狀受到主管欺壓。

趙某並在網路上舉發曹姓所長另外一件幫市民「阿滿姨」銷單的案例,此舉令曹某認遭妨害名譽,在民事法庭提告損害賠償,求償50萬,並解釋一切依照規定處理,並無暗示下屬銷單與幫忙市民銷單情事。

案經台南地院簡易法庭審查,民事庭法官認為,趙姓警員雖在網路字詞令曹姓所長感到不悅,但經當事人說明後,不認為有侵害曹某權利,難令其負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判決駁回曹姓所長告訴,趙某免賠,全案可再上訴。

中時 程炳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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