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何志偉今舉行記者會爆料,指他接獲陳情,原本要鼓勵台灣體育選手的「國光獎金」,但過曾有3年短暫改制,導致體育署目前還積欠7328名運動員國光獎金,金額高達2億7794萬元。何志偉批評,點數積放在那邊是給選手當嫁妝?還是放著會長肌肉?要求體育署儘速研擬相關辦法,撥補沒發的國光獎金。
何志偉指出,原本國光獎金是在鼓勵重大運動賽事表現優異的選手,但在民國89至91年間改成積點制,需積滿50點以上才會以每點1萬元兌換,若未滿50點就不得換發獎金;雖然這制度在民國91年3月就作廢,但也導致迄今有7328名運動員未滿50點的獎金仍未兌換,積欠總額換算達2.7億元。
何志偉說,運動員的生涯都很短暫,可能突然受傷就沒辦法上場比賽,也非每季都有賽事,沒想到過去政府惡化了;他日前接獲前橄欖球國手嚴先生陳情,指他代表國家參加第17屆亞洲盃橄欖球賽,也順利拿下第三名,卻因為法規修正,至今仍沒拿到90萬元的國光獎金。
何說,就算只有1點積點,也是選手為國爭光的價值,「難道點數放在那邊是讓選手存嫁妝嗎?還是放在那邊會長肌肉?」何要求,體育署該盡速研擬相關辦法,撥補沒發的國光獎金。
陳情人嚴先生說,當初為了選上國手,辭去工作專心訓練,付出很多時間和汗水,最後雖然完成國家完成的使命,但卻被錯誤的積分獎勵制度,讓很多優秀選手無法獲得應有的獎勵。
嚴說,一個錯誤的政策,讓他一直背負這個重擔長達20年,他當時的隊友甚至有人已經過世,至今也還沒領到獎勵,希望政府正視此問題。
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說,發放國光獎金是依據「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過去積點制原是要鼓勵選手繼續參與賽事,現在聽起來並不符合社會要求;體育署將優先處理個案,並在一個月內啟動修法,希望今年可有結果。
中時 郭建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