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北投區從事在家托育的邱姓老夫妻,去年11月27日下午,將3個月大的女嬰房放在嬰兒床內,沒有注意嬰兒翻身轉為趴睡,導致窒息休克死亡,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邱姓先生、張姓婦人未裝設即時監看錄影設備,讓朱姓女嬰獨自在嬰兒床上睡覺,涉犯業務過失致死,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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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caption]
60多歲的男子邱景崧領有北市社會局核發的居家式托育服務證,與太太張素卿在北投東華街住家內,照顧3個月大的朱姓女嬰,從週一到週五上午8點開始到下午6點,假日、晚上由女嬰的父母接回家接續照顧。
女嬰自去年9月25日起開始讓邱姓父親照顧,邱聲稱,11月27日下午2點餵奶後,邱姓夫妻將女嬰放在嬰兒床內,自己則去做其他的事,並沒有注意女嬰已轉為趴睡,過了2個多小時,邱將女嬰抱起準備洗澡,發現女嬰沒有呼吸心跳,口鼻則蒼白壓痕,送醫搶救後仍宣布死亡。
檢方調查,邱姓夫妻曾在20年前照顧女嬰,也發生照顧不慎導致死亡,夫妻2人只有先生領有證照,張婦沒有執照也幫忙照顧,並沒有安裝監視器,讓女嬰離開視線超過2小時,已有明顯疏失,2人分別涉犯業務過失致死、過失致死罪嫌。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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