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芬/台中報導
18歲少女在補習重考大學,壓力大不想回家,蔡姓男網友去補習班接她下課,再三保證會自我約束不逾矩,她天真地相信而同意到他家同住2晚,蔡男遵守諾言43小時後,卻「凍袂條」起了色心,以暴力強制少女性侵得逞。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侵罪判他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少女與蔡男接朋友介紹認識而戶家臉書好友,兩人只是普通朋友關係。少女在補習班準備升大學考試,因為壓力大又愛玩,不太想回家,在蔡男打電話給他時同意讓他來接她下課,因為蔡男一再保證不會對他做不禮貌的行為,且他父母都在家,在少女同意下,兩於2018年3月15日晚間10時許一起返回蔡男家,並同床借住2晚。
雙方共處43小時後,蔡男就「凍袂條」起了色心,在17日晚間5時許,詢問少女是否有意與他性交,遭拒後竟強制將少女壓倒在床上脫衣,少女趁機逃跑又被抓回被性侵得逞,少女咬蔡男手臂,趁蔡鬆手起身,並以要找友人為由要求蔡男騎機車載她到大里區,她一見到友人就哭訴遭性侵,由友人陪同到醫院驗傷及報警。
少女的友人證稱,少女一見到她就哭訴,遭蔡男「硬上」,希望帶她去驗傷。蔡男承認兩人發生性關係,但辯稱兩人是情侶,性交是兩廂情願,認為少女因不滿他提分手而指控性侵,法官並未採信蔡男說法。
台中地院審酌,蔡男正值青壯年,為滿足私慾無視少女的性自主權,以強暴方式強制性交,依強制性侵罪判處徒刑4年。
中時 陳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