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靜/綜合報導
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獲北檢緩起訴處分。對此立委怒轟北檢輕縱黃子佼,而北檢也透露4個緩起訴的原因,強調120萬元處分金已是史上最重。
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圖/翻攝自黃子佼臉書)
立委張雅琳在臉書公開黃子佼獲判緩起訴,起訴書的部分內容顯示,檢察官認為黃子佼是因一時失慮,且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對此張雅琳表示,黃子佼購買紀錄長達六年,檢察官認為「只是一時失慮」?試問檢察官長達1800多天的日子,連買7片,失慮7次?
此外,《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於112年修正,持有即是犯罪,卻還繼續下載!這算是哪種深表悔悟?!張雅琳進一步表示,黃子佼在鏡頭前毀滅式的爆料,試問這算是哪種深表悔悟?
再來檢方表示,黃子佼並無散布販售情形,行為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尚非重大。張雅琳表示,簡單一點,用白話文來說就是北檢認為黃子佼的犯行「不太嚴重」。
針對外界的疑慮,北檢發出4點聲明,澄清沒有輕縱黃子佼,並解釋緩起訴處分的原因為以下4點:
1.黃子佼為初犯且坦承犯行
2.本罪為刑度1年以下之輕罪
3.為保障受害者的隱私所以緩起訴
4.黃子佼支付12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已是史上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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