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見下個大埔案 時力籲政院撤《國土計畫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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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上周院會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若因國家重大建設需要,經行政院核定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例如前瞻基礎建設,可檢討變更國土計畫,引發在野黨團反彈。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今表示,原本規定中央須2年、地方4年提出國土計畫,政院版修法草案改為一定期限,一旦空白授權將讓政府為所欲為,時力黨團不希望出現下一個苗栗大埔案,強烈反對修法,呼籲行政院撤回。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增訂經行政院核定國家重大假設,得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不受現行須5年至10年檢討檢討一次的限制外,原定中央2年、地方4年提出國土計畫部分,更改為一定期限,沒有清楚設定年限,防疫當前,行政院試圖偷渡修法引發爭議。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今上午召開「拒絕國土破壞法,請政院撤回草案」,王婉諭說,政院版草案定義不明,給行徵機關空白授權空間,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呼籲行政院撤回修正案,不希望再出現下一個大埔案的憾事。

陳椒華表示,國土計畫法在2016年通過,不過當年環團意見都被刪除,導致當時通過的國土計畫法千瘡百孔,如今政院又提修法,意圖對政府要投資、開發的建設大鬆綁,把國土計畫法修成國土破壞法。

時力黨團強調,強烈反對政院版《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法,呼籲政院主動撤回外,時力也將結合民間力量一起給政府壓力,阻止破壞國土的惡法完成修法。

中時 林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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