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打擊詐欺集團,台灣已修法將詐欺犯以組織犯罪論處且需要強制工作3年,但首次犯罪時出現法律適用問題;大法庭今首次開庭,提案法官林靜芬請檢辯雙方提出建議的學者名單,並告知辯論時將採行「法庭直播」。
台灣史上頭一次的大法庭今進行準備程序,最高檢察署由陳瑞仁領軍,吳巡龍及蔡瑞宗檢察官蒞庭,被告律師則由法扶指派翁國彥、薛煒育參與準備程序庭;檢方主張詐欺犯就算首次犯罪適用加重詐欺罪,也該強制工作。
律師則主張關於強制工作部分,大法官會議已受理釋憲聲請,本案應該由法官裁定暫停審理;檢方則認為全台有許多詐欺案件審理中,況且釋憲聲請的部分與本案無關,如果停審會導致詐欺案件無法進行審理。
法官表示,檢辯主張及建議列席的學者名單,都將交由合議庭一起討論,不過由於大法庭攸關人民的權益且受重視,未來在辯論庭時將採法庭直播方式,主要因聲音直播為主,輔以訴訟資料的文字圖檔。庭末法官諭知全案候辦。
這項法條爭議在於,如果一個人加入了幫派從事暴力犯罪,必須要被論處組織犯罪且強制工作3年,不過如果他加入了幫派並利用組織從事詐欺,初次犯罪依「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位加重詐欺論罪,卻可能因此不須強制工作。
目前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與另4庭認為,加重詐欺罪沒有強制工作的規定,對於初次犯罪的詐欺犯依加重詐欺罪論罪,就不能再拿沒有適用的法條、組織犯罪來要求強制工作,但有另3庭認為仍須強制工作3年,另1庭有不同見解。
本件法律爭議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1個月以徵詢書徵詢其他各庭的意見後,因各庭有不同的法律見解,為了統一法律見解避免判決「初一十五不一樣」,決議提案刑事大法庭。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