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擬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調取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等通聯紀錄,須經法官核發調取票,改由司法警察及檢察官逕行調閱。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表示,檢警辦案上確實有需要,是因許多辦案單位提出需求,才研礙修法,他強調修法會兼顧人權及法治。
蔡清祥表示,通聯紀錄改由檢察官調閱,在辦案上確實有需要,有些案子有急迫需要調取通聯,這次的修法,法務部是建議把調取通聯的權責放在檢察官。因為檢察官是第一線接觸到案件處理,會評估是不是有急迫性,他強調修法會兼顧人權及法治。
蔡清祥指出,修法沒有顧慮到個案,是整體考量,因為許多辦案單位提出這樣的需求,所以才會重新的考量,另GPS是偵查的方法,因少數法官見解,造成辦案同仁的困擾,因此希望更明確的立法。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