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信超貸案 前董座陳勝宏判刑2年半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8/03/28 12:11 分享: 纏訟12年的陽信銀行超貸案,一審法院以陽信銀行前董事長陳勝宏不知情判他無罪,但高院認定陳勝宏收受妻弟薛宗賢鉅額佣金,依銀行法共同背信未遂罪,改判陳勝宏有期徒刑3年2月,案經最高法院二度發回,高院更二審今天依銀行法共同背信罪,判決陳勝宏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20萬元。可上訴。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