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信超貸案 前董座陳勝宏判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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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12年的陽信銀行超貸案,一審法院以陽信銀行前董事長陳勝宏不知情判他無罪,但高院認定陳勝宏收受妻弟薛宗賢鉅額佣金,依銀行法共同背信未遂罪,改判陳勝宏有期徒刑3年2月,案經最高法院二度發回,高院更二審今天依銀行法共同背信罪,判決陳勝宏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20萬元。可上訴。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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