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27日上午8時指揮專案小組成員持法院搜索票前往新竹市府交通處執行搜索14處,並傳喚、 通知涉案人共 12人到案。檢察官偕同訊問後,於28日凌晨完成訊問,認定陳姓女公務員及其友人高男、廠商林女等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承審法官於28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後,諭知3人均以20萬元交保候傳。
新竹市府今(29日)表示,去年接獲民眾匿名檢舉,指市府交通處1名僱員辦理110年維護工程採購案時涉有貪瀆不法,市長高虹安交辦政風處調查後,於去年6月簽准同意,並函送法務部廉政署偵辦。
新竹市府表示,6月27日廉政署官員到市府交通處進行搜索,將陳姓女僱員帶回訊問,訊後移送新竹地檢署複訊,昨(28日)下午新竹地方法院裁定陳女及廠商均以20萬元交保候傳。
新竹市府政風處表示,該案件為市府主動調查案件,目前為偵查階段,具體案情不公開,市府將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共同維護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