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竟免罰18萬?法官指出因為警察漏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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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朱姓男子拒絕酒測被裁罰,但法院最後判決撤銷。(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這漏洞讓警員扼腕!一名朱姓男子今年4月因為拒絕酒測,被裁罰18萬元罰鍰,駕照還被吊銷,朱男不服申訴提告後,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最後卻翻案,以執行酒測警員未將朱男「最終明確表示拒絕酒測至製單舉發之過程」全程連續錄影,最後判決撤銷18萬元罰鍰。

全案經過是朱男在今年4月16日早上7時許,騎乘機車被員警攔檢,理由是未配戴口罩跟後座乘客未戴安全帽,準備開單時員警聞到朱男身上有酒味,表示要對他實行酒測,但朱男拒絕,當場被員警開出拒測罰單。

朱男隨即被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拒測的相關罰則,裁處罰鍰18萬元,得參加道路安全講習,駕照還被吊銷,朱男對裁罰不服提告,表示當下被攔檢時,已經有配合酒測吹氣3次,員警當下請他簽名表示即不需檢測,還要求他一起回分局作筆錄,後來警方開具舉發通知單,登載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定,並無登載吹氣酒精濃度值,何有拒測理由,認為警方在程序上顯有瑕疵,請求撤銷裁罰。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受理後,卻判決撤銷裁罰,理由是員警在對朱男實施酒測的時候,並沒有將朱男「最終明確表示拒絕酒測至製單舉發之過程」全程連續錄影,應屬得以撤銷裁罰的程序瑕疵,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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