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藥袋遭丟垃圾桶!單親媽私刑霸凌少年 判拘役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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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一名單親媽媽因不滿15歲兒子長期遭同儕霸凌、甚至被搶走藥袋丟垃圾桶,憤而趕赴現場對馮姓少年施暴。高等法院認定少年行為已構成「霸凌」,但強行私刑仍屬違法;因原審未妥適審酌鄭女所受刺激,高院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20日、緩刑2年。

新北一名單親媽媽因不滿兒子被霸凌,憤而對少年動手。(示意圖/AI生成)
新北一名單親媽媽因不滿兒子被霸凌,憤而對少年動手。(示意圖/AI生成)

判決指出,馮姓少年與鄭女的兒子李姓少年原本為球友。案發當日,李姓少年因扁桃腺發炎導致耳朵聽力受損、急需按時服藥,馮姓少年卻利用身高優勢無故搶走藥袋並舉高戲弄,最後甚至將藥袋直接丟進垃圾桶,導致李姓少年當場傷心哭泣。

馮姓少年先前亦曾亮出暴力影片威嚇李姓少年,並以利誘方式要求其他同學與其絕交。鄭女接獲通知後搭乘計程車趕抵現場,隨即徒手掐住馮姓少年之下顎,將其逼至牆角緊靠牆壁不得動彈;鄭女鬆手後見對方欲跨步離開,竟再度接連以右手拍打馮姓少年頭部4下,並將其手機擊落於地致毀損,造成馮姓少年受有頸部挫傷、頭部鈍傷等傷害。

高等法院勘驗相關錄音及卷證後指出,馮姓少年平時即以言語貶抑、排擠李姓少年,並在同儕附和下造成不友善環境,案發當天的行為已具體構成「霸凌」。然而,鄭女趕抵現場時,馮姓少年對其子的侵害行為已經結束,因此無法主張「正當防衛」。

法院在判決中特別提醒,家長面對子女遭受霸凌時,心急氣憤乃人之常情,但仍應保持冷靜、保全證據並尋求學校或合法管道解決,若放任情緒恣意訴諸私刑「鐵拳教育」,跨越法律紅線仍須承擔刑事責任。

檢察官與鄭女事後均提起上訴。檢方主張鄭女未取得諒解且量刑過輕;鄭女則主張為保護子女屬正當防衛。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在量刑時未充分審酌馮姓少年的霸凌行為「可歸責程度」,亦未妥適評斷鄭女當時所受的強烈刺激,最終撤銷原判決改判,判處鄭女拘役20日、緩刑2年。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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