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排黑「終身不得參選」違憲? 大法官被提名人:可再細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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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通過《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擴大排黑條款後,遭法界批評有違憲之虞;對此,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朱富美今被問到相關議題時,朱富美表示,若以後有申請會依照憲法原則來審查;蔡彩貞認為,規定是對人民參政權限制,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可以有更細緻討論。

藍委王鴻薇20日質詢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圖/中天新聞)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新增「排黑條款」5月三讀通過,曾犯黑金槍毒及國安法被判有罪者,終生不得登記參選,引發政治衝擊,連民進黨籍立委也出面反對,在野黨及法界團體更批評修法違憲,也違反比例原則。

立院今天(20日)上午邀請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朱富美,接受朝野立委詢問,詢答過程中,藍委王鴻薇針對選罷法修正剝奪參政權提出質疑,法界對於這次選罷法修正有許多討論,因為裡面包含緩刑、重刑沒有定讞、洗錢包含可能誘騙當車手等都被剝奪參政權,法界認為有違憲之虞,想請教大法官被提名人看法。

朱富美回應,以後如果真的有再審查的話,會依照憲法的原則來審,法界也都有在報章媒體討論;王鴻薇此時表示,「妳還是不願意回應,那請另一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回應」。

大法官被提名人朱富美。(圖/中天新聞)

蔡彩貞表示,自己也是秉持同樣原則,但是自己做一個補充,這是對人民參政權的限制,所以如果規定有正當的目的、沒有超越比例原則的限制話,是許可的;但到底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如是否要限制終身,都是可以做細緻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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