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3豬仔「害淪凶宅」房價打6折 屋主怒告獲賠3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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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震驚社會的「台版柬埔寨」案,詐騙集團利用租屋處囚禁凌虐32名「豬仔」,造成3人死亡,該屋也慘淪凶宅,屋主憤而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判2主嫌須賠償310萬元。

詐騙集團以某租屋處為據點囚禁凌虐32名被害人。(示意圖/翻攝畫面)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以呂男擔任連帶保證人,2021年9月向李姓男子承租該房,並約定不得將房屋出租、出借予他人使用,結果竟將該處提供給詐騙集團做為據點,囚禁32名被害人並欺凌虐待,造成其中3人死亡,導致房屋慘成凶宅,屋主李男憤而提告求償300萬以及大門損壞10萬275元,共310萬275元。

法院調查,該房屋所在社區的其他房屋物件,現交易總價約為1500萬元,發生「台版柬埔寨」案後,減價比例約為30%到40%。屋主李男主張房屋受有300萬元價值減損損害尚屬合理,另大門毀損是因警方循線查獲破門進入導致,與詐團有相當因果關係,請求賠償也有理由。

法院審理此案時,連帶保證人呂男辯稱,他遭人冒名簽立租約,並非實際連帶保證人,不應負責損失;陳男則從未出庭說明。

法院認為,呂男為詐欺集團成員,即使不是實際的連帶保證人,仍不影響侵權行為之成立。陳男對於呂男與集團其他成員,在房屋內進行犯罪行為,不論知情與否,均應就侵權行為,負擔同一損害賠償責任。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陳男與呂男,應給付李男310萬275元,如其中任一被告為給付時,其他被告於其給付之範圍內,免除給付義務。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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