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虐死3人判無期!首惡S姐另涉詐 63罪判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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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惟甯/綜合報導

「台版柬埔寨」詐騙案主嫌「S姐」傅榆藺,因指揮手下囚禁虐死3人,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仍在二審中。但傅榆藺另外被查出在宜蘭成立「控房」蒐集人頭帳戶,宜蘭地院依63個詐欺取財罪、洗錢罪,合併判處7年6月。但傅女上訴求輕判,高等法院認為她涉犯63罪,又為詐團上層,綜合考量科處之刑已屬從輕,今(25)日駁回她的上訴。

「台版柬埔寨」詐騙案主嫌S姐。(圖/中天新聞)

傅榆藺以「美女媽祖」、「S姐」等暱稱加入詐騙集團群組,2022年間在宜蘭多間民宿為據點,利誘多名被害者提供金融帳戶、存摺、提款卡密碼,並要求他們必須住在民宿內接受控管才能領到報酬。隨後在確認帳戶資訊正確後,即由詐團內部以不同方式詐騙各被害人匯款,待收到款項後,再轉至第二、三層帳戶製造斷點,使警方無從追查。

判決指出,傅女以相同手法陸續詐騙63人,並將他們誘騙至桃園、淡水犯罪據點拘禁,隨後以電擊棒、鋁棒、甩棍等鎮暴武器勒令被害人配合,並於嘴內塞入毛巾、勒住頸部,再以手銬腳鐐控制被害人行動,並在食物內摻入毒品使人昏睡無力脫逃,待被害人無從抵抗後,再由機房詐欺267名被害人,金額多達3億9342萬餘元。

宜蘭地院依63個詐欺取財罪、洗錢罪判傅女7年6月,但傅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並主張其中21罪應判無罪,並請求另外42罪從輕量刑。但高院認為,傅女被捕後,並未坦承相關犯行,也沒制止被害人匯錢。審酌她育有2名年幼子女,入監前在家中便當店幫忙工作,63罪各判1年3月至2年不等刑度,合併判她7年6月徒刑已屬從輕,亦難謂有何違反比例、平等原則過苛之情形,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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