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議員賄賂當選無效...落選頭遞補也賄選 范振龍1萬2買票「二審判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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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新竹縣議員陳德木因涉及賄選,法院3月判決當選無效,不料遞補的范振龍也因涉嫌賄選,再經新竹地院判決當選無效,當選人跟遞補者皆因涉嫌賄選當選無效,相當罕見。

新竹縣議員陳德木(圖)、遞補的范振龍同因賄選遭判當選無效。(圖/翻攝陳德木臉書)

陳德木遭控指示親友以每票1000元賄賂,經法院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3年,3月底判決當選無效,中選會5月30日宣告第二高票的范振龍遞補,不料隔天檢方就以范振龍也涉賄選為由,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范振龍今年6月遞補上任竹縣議員,卻因現金賄賂遭判當選無效。(圖取自范振龍臉書)

檢方控訴,范振龍曾任新竹縣心湖羽球協會理事長,透過協會成員、設籍湖口鄉的親友共8人,對外以每人1000至1萬2千元不等買票,賄選犯行經法院一審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應同步判決當選無效;檢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高院於上週改判范振龍3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

范振龍主張,雖自白認罪賄選,但那只是一時不小心犯法,且行為也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如果這樣判當選無效太重了;新竹地院依《選罷法》規定,判范振龍遞補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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