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機車極限!小琉球男不戴安全帽「騎機車拖房子」 警方: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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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社群平台上一則搞笑影片探討「台灣人用機車載貨的極限」,屏東小琉球一名男子未戴安全帽騎乘機車,後方載人還拖著「組合屋」騎在路上,被網友笑稱這是台灣人用機車載貨的極限。屏東縣警察局東港分局對此警示,民眾騎乘機車加掛載貨小拖車上路屬於違規行為,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2位皮膚黝黑的男子背對背坐在機車上,前座男子負責駕駛機車,後座男子手拉載貨小拖車,小拖車上還載有「超大路障」。(圖/翻攝自Threads上的myroll_liuqiu影片)

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了一則搞笑影片,探討「台灣人用機車載貨的極限」。影片中可以看到,2位皮膚黝黑的男子背對背坐在機車上,前座男子負責駕駛機車,後座男子手拉載貨小拖車,小拖車上載有2件大物件,2人甚至都沒有戴安全帽就發動了機車,影片最後才揭曉這2件大物件竟是組合屋的建材,原PO在影片結尾還笑稱「不要小看台灣人對機車的堅持」。

影片雖然搞笑,但其實該行為已經觸法,東港警分局表示,民眾騎乘機車加掛載貨小拖車上路屬於違規行為,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器腳踏車負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影片最後才揭曉這2件大物件竟是組合屋的建材。(圖/翻攝自Threads上的myroll_liuqiu影片)

警方強調,使用機車載運物品,需依道路交通規則第88條規定,「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此外,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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