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女足隊「抽血換學分」的爭議案有新進展,台師大今(23)日再召開院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會中認定周台英教授的行為已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定的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身)相關要件,案件將送交本週五的校級教評會做出最終決議。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在7月20日時,台師大校長吳正己與周台英曾就此事件公開道歉。校方當時也坦承在此事件中有疏失,並承諾將進行徹底檢討,加強對於類似研究案件的監督。
值得注意的是,台師大競技系22日召開的記者會過程爭議不斷。會議地點一天內更改三次,最後改為線上記者會形式進行。系主任鄭景峰在會中對於解聘結果未做任何說明,僅重複表示所有結果均需保密。而院教評會,據悉原本是在24與25日兩日其中一天召開,但在今日傍晚突然傳出消息,院教評會已在晚間召開完畢。

針對院教評會結果,台師大則發布新聞稿作出兩點說明:
一、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已依據調查報告,認定涉案甲師行為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定之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身)之相關要件。
二、本院教師評審委員會會中,詳閱並討論系教師評審委員會所送交之完整資料,綜合考量本案涉及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健康與受教權的衝擊,以及行為持續的時間與頻率等因素,做出符合社會期待之決議,後續將移請校教評會處理。
台師大也補充,預定於週五(25日)舉行校教評會審議此案,並將於會後對外說明審議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