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編導聯誼認識另一半…啪啪後他急變臉!PTT發文怒控「被騙上床」 結局超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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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古靜兒/綜合報導

一名在業界小有名氣江姓女編導透過聯誼網站任職翁姓男子後,2人在交往後自然而然地發生了性關係,沒想到事後江女越發覺得遭到翁男冷落,還認為翁男只想騙炮,最終在PTT上指名道姓控訴翁男性侵,也讓男方以名譽受損為由提告民刑事告訴。對此,法院審理後,民事部分判江女需賠償翁男10萬元,至於刑事部分則認為江女涉犯加重誹謗罪,江女被依法起訴。

女編導控訴翁男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女編導控訴翁男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據了解,江女和翁男是在某聯誼網站舉辦的活動上認識,2人交往1個月後發生了性關係,然而江女認為此後翁男對她的態度越發冷淡,還發現翁男其實早有女友,認為男方當初根本是謊稱單身來騙炮,因此不斷傳送訊息、LINE和電郵給翁男,並在信件中提供存摺封面,要求翁男賠償。江女還在2019年7月6日於PTT上PO了一篇題為「鐵路局公務員翁○○性侵我朋友」的文章,指名道姓控訴翁男騙炮行為。

翁男則認為,自己根本沒欺騙江女感情,更透露女方在交往1個月後情緒開始變得越來越不穩定,還經常以電話聯繫、LINE辱罵和指控他性侵。翁男坦言,一開始他還在隱忍度日,直到發現江女在PTT發文公佈他的名字和職業,認為江女此舉已嚴重損害他的名譽,便以「妨害名譽」為由對江女提出民事和刑事告訴,並求償20萬元。

對於翁男提告,江女坦言,當初對方是在2018年8月3日到她家後又抱又親,對方更表示2人很適合在一起,但她不願輕易發展成親密關係,便以「生理期」為由拒絕,但男方又在七夕情人節當天要求前往江女住處,江女則認為若翁男有心追求,當天應是安排浪漫約會而非到她家度過。

不料,同年9月7日翁男以「聊天」為由要求前往江女住處時,竟突然拉開褲子拉鏈要求江女替其口交,江女不願就範後,還遭男方強制性侵,但翁男強調2人自此會展開戀人關係,江女後來也選擇相信對方並嘗試交往。不料,翁男自此之後對她的態度越來越冷淡,也讓江女把資深經歷告知聯誼網站人員,更強調PTT上的文章絕非出自她手。

對此,檢方展開調查時,曾向PTT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但未活回覆,未有證據證明江女就是原PO的情況下,只能做不起訴處分。不過,翁男提起再議後,就成功提供了關鍵資料,只見該篇PO文的原PO帳號在其他班版面也有抒發自身心情的文章,成功讓此案 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北檢對此案複查時,卻發現江女屢傳不到,隨後便對江女展開通緝,且江女在通緝到岸後,對PTT文章一事語焉不詳,卻又強調文章並非周遭友人撰寫,因無法提供PO文原作者,卻又可確定該PO文的原PO帳號在其他版面寫下的文章都是江女所寫,因此檢方將江女以「加重誹謗罪」起訴。至於民事部分,法院無從認定江女被性侵,其PTT文章侵害翁男名譽屬實,最終判江女需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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