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客房爬上床!小三「全身光溜」睡人夫 正宮直擊綠光現場傻眼:內內還丟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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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瞞著妻子與黃姓女友人發生婚外情,林男多次傳曖昧訊息給黃女,2人還在林男夫妻租屋處的客房發生關係,正好林妻回家拿東西時親眼目睹外遇現場,讓她氣炸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判定林男、黃女確實侵害林妻配偶權,判2人應連帶賠償林妻30萬元。可上訴。

台中一名人妻親眼目睹丈夫和小三外遇現場。(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中一名人妻親眼目睹丈夫和小三外遇現場。(示意圖/取自Pixabay)

林妻控訴,黃女明知她跟林男是夫妻,2人還在2021年10月28日於林男夫妻租屋處發生性行為,當時她剛好回家拿東西,打開臥室房門驚見林男跟黃女2人全身脫光睡在一起,黃女的內褲還丟在旁邊,讓她憤而對2人提告。

林男跟黃女都否認2人有發生關係,林男表示當日黃女帶小孩來家中玩耍,因黃女小孩在床上睡著,黃女才會睡在他旁邊,他表示自己回家後就睡了,也不知道黃女後來躺在他旁邊。

黃女則辯稱,她是有經過林男夫妻同意借住客房,當天她先去洗澡,請林男幫忙顧小孩,等她洗完後,發現林男和小孩都睡了,她只好睡旁邊,並否認跟林男間有任何曖昧對話。

對此,林妻也提供林男與黃女的對話截圖、屋內照片當證據,證明2人確實有發生關係,黃女還傳訊息提醒林男要把對話刪除,2人互相說想陪伴對方睡覺等語。黃女跟林男都主張林妻照片是偷拍,認為非法取得的證據不該具有效力,反稱林妻偷拍已涉犯妨害秘密。且2人間的對話紀錄屬於言論自由範疇,認為不到侵害配偶權的程度。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妻為林男配偶,取得丈夫與他人的對話紀錄,不一定是非法取得,加上照片都是在家中客房拍的,客房也沒上鎖,認為沒有非法取得的問題。且林男跟黃女的對話已明顯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分際,確實侵害林妻配偶權,判2人應連帶賠償林妻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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