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佳華獲新身分!嗨喊拿到「街頭藝人」證照 表演項目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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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FBI帥哥」鄧佳華本月9日因偷拍案刑滿出獄,10天後隨即在社群平台曬出「新北市街頭藝人證照」,宣布將進軍街頭表演,消息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熱議,正反兩極的評論湧入留言區。

鄧佳華出獄10天獲「新身分」:我會好好加油。(圖/翻攝自鄧家華臉書)
鄧佳華出獄10天獲「新身分」:我會好好加油。(圖/翻攝自鄧家華臉書)

鄧佳華昨(19)日在臉書貼出熱騰騰的證照,語氣興奮地寫下「我拿到街頭藝人證照了!」、「我會好好表演的」。根據他曬出的證照資訊顯示,核准的表演項目為唱歌與跳舞,未來可在新北、台北、基隆及桃園市公告的展演場地提出申請演出,證照效期長達2年,至2028年1月19日止。

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湧入留言區,不少支持者替他打氣,「勇於表現,積極向上,勇氣可嘉」、「超讚!奮發向上的年輕人」、「我相信佳華老大一定比王Aden還厲害,老大加油」、「做自己想做的事很棒,也可以請老師指導唱歌舞蹈讓自己表演更好、加油」、「恭喜你了華哥!很棒喔,以後可以去看你表演了」、「街頭藝人執照不是很難考嗎? 厲害了」。

鄧佳華出獄10天獲「新身分」:我會好好加油。(圖/翻攝自鄧家華臉書)
鄧佳華出獄10天獲「新身分」:我會好好加油。(圖/翻攝自鄧家華臉書)

不過,還是有許多網友語帶質疑與諷刺,直言「這樣也能當街頭藝人?」、「審核標準是不是太寬鬆」、「你在哪裡表演要先公布,我才能避開」、「你唱歌能聽能看嗎」、「專心表演,不要再做偷拍的事」、「他可以表演什麼,街頭AV嗎?」、「你還是回家洗洗睡吧」。針對證照取得方式,也有網友好奇詢問,「現在不是都改登記不用考了嗎?」、「認真?不是P的?」、「申請就可以拿了不是嗎?」對此,鄧佳華在留言區親自回應表示,證照是「考到的」。

回顧鄧佳華的爭議經歷,2023年他在髮廊擔任助理期間,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的裙底風光,被桃園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但因無力繳納,選擇於2025年7月10日入監服刑。如今鄧佳華試圖以「街頭藝人」的新身分重新出發,能否真正以表演翻轉過去爭議形象,仍有待時間與實際行動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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