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生前欠銀行25萬女兒拒代還 她喊「證明我爸是我爸」獲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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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大陸一名陳姓男子中年破產,為了還清欠款只能拆東牆補西牆,勉強度日,在經濟、精神雙重壓力下因病離世。陳男過世後,女兒意外接到銀行電話,這才得知爸爸還欠了人民幣5.8萬元(約新台幣25萬元),然而她根本無力償還,只好要求銀行「你要先證明我爸是我爸才行」,最終竟真的獲得勝訴。

大陸一名男子生前欠銀行5.8萬元人民幣,女兒要求先證明「我爸是我爸」獲勝訴免代還。(示意圖/pixabay)

綜合陸媒報導,陳男過世後,妻女才發現他生前到處欠債,然而2人也無能為力,無奈之下開始變賣家產還債,直到已經家徒四壁,卻接到銀行電話,這才得知陳男還欠了5.8萬元。銀行多次催繳債務未果,便將母女告上法庭。沒想到,陳男女兒竟當庭說出「你想讓我還貸款也可以,但是你要先證明我爸是我爸才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本案中,銀行的上訴請求是陳男女兒繼承了遺產,因此要承擔他生前欠下的債務。依照上述法規,銀行要陳女承擔債務,就必須證明2人為父女關系,但陳男已經被火化,無法拿出實際證據證明父女關係,因此相關訴求不能被支持。

另外,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依照本案情況,陳男生前欠下的5.8萬既然不算共同債務,妻子自然也沒有償還的義務。法院審理後,駁回了銀行的上訴請求,判母女不用償還債務;銀行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依舊駁回銀行請求,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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