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舉重女將林子琦,3年前接受國內賽外檢測被驗出含有禁藥成分,因為是累犯,遭追加禁賽8年並取消積分、獎金,中華奧會將此項處分函知全國舉重協會,林子琦認為中華奧會無權執行國際仲裁庭的決議,侵害她的權益,提告禁止中華奧會執行禁賽處分,台北地方法院今(27)日審結宣判,法官判林子琦敗訴。
30歲的林子琦是2014年仁川亞運女子63公斤級金牌,當時她以抓舉116公斤、挺舉145公斤,總和261公斤成績摘金,還寫下抓舉大會紀錄以及總和世界紀錄。但2016年6月例行藥檢時,被驗出體內含有類固醇,中華奧會原本處以禁賽2年,但CAS去年11月宣布因她是累犯,追加為禁賽8年。
面臨長達8年的禁賽期,執行期滿等同林子琦的選手生涯幾乎畫下句點。她因此雙管齊下提出相關訴訟尋求救濟,除本案被判敗訴,先前向北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和停止執行也被駁回。
本件訴訟,法官審理後認為,中華奧會發函全國舉重協會,僅具通知的性質,不是實行不法侵害行為,無關民法侵權行為,判林子琦敗訴。可上訴。
中時 王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