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致死者 藍委將提案修法增列死刑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台中近日又傳出酒駕肇事,造成3死3傷,引發關注。國民黨立委江啟臣2日則在臉書直言,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之行為,應讓其付出應有代價,讓肇事者不再有上路的任何機會,因此決定提案修法,將酒駕肇事致死者,增列死刑。

江啟臣表示,據警政署最新統計,酒駕案件總數雖下降,但今年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之案件與死亡人數卻再度升高,只要有一人酒駕,就可能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劇;儘管政府一再大力宣導酒後不開車,卻有人仍執迷不悟,對於這種惡性重大的酒駕肇事並因而造成死傷的行為,社會已不能再容忍。

江啟臣進一步引用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之規定,「因損壞或壅塞路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可處無期徒刑。」

他指出,飆車、超速等危險駕駛行為,在實務上已有法官認定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若因而致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反觀酒駕肇事致死,最高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難道酒駕不會影響公眾安全?行為不比飆車嚴重?能突顯社會對酒駕殺人的重視嗎?」

「酒駕可以預防,喝酒就不要開車!」江啟臣說,酒駕肇事造成死傷應付出應有代價,自己已草擬《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者,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法官對於惡性重大者有更大的裁判空間。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 楊佳穎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