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擬代修復淡水施家古厝 新北市府: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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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定古蹟淡水施家古厝修復工程卡關5年,文化部長鄭麗君今批「地方不作為」,宣示將研議提報行政院,由中央代為執行修復,有望成為全台第一件中央代行案例;新北市文化局回應,尊重文化部決定,但仍強調,市府沒有該作為而不作為,而是受限於議會決議才會動彈不得。

淡水施家古厝位於淡水區重建街的都市計畫6號道路上,2005年被前台北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升格後新北市文化局2012年起編列1815萬元啟動修復工程,卻因古蹟修復與道路拓寬衝突,隔年於市議會年度總預算案第三讀會議中遭凍結,市府2016年再次編列二期預算,仍受制於議會要求不得動支,至今未解套。

根據《文資法》第110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我在這邊宣示,我們要勇敢跨出第一案」,鄧麗君今出席「全國文化資產會議」全國大會時表示,我國不曾有中央代行案例,新北市市定古蹟淡水施家古厝長年沒有得到好的修復,新北市府也沒辦法編列預算,「已經構成地方不作為,中央代行」,目前研議由文化部向行政院提報,一旦通過,將成為全台首案由中央代行修復的文資案例。

新北市文化局長林寬裕表示,市府絕對沒有該作為而不作為,而是受限於議會決議才會動彈不得,施家古厝牽涉道路、公安、文資、民意等諸多問題,一直希望可以找到圓滿的解決方式,之前就與包含文化部在內的相關部門一再協調,希望找出方法,共同解決已經延宕多年的陳年舊案,也會尊重文化部代修復的決定。

中時 譚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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