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市人王忠義被控殺害雙親詐領保險金案,一審以他殺害母親判無期徒刑,但弒父證據不足判無罪;二審則認定王母是溺斃,改判無罪,殺父部分維持無罪,全案大逆轉。經高分檢上訴,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天宣判王忠義無罪。「謝謝法官包容!」到場聽判的王忠義,向法官鞠躬致意。
王忠義在宣判後向媒體表示,他認為全案從「無期徒刑」到「無罪」,起訴檢察官如果沒有道歉,社會大眾會認為一定用無罪推定,他要求檢察官要「道歉」,他並批評檢察官,「要嘛就是職能不足」或「過度本位主義」,明知可能造冤案,還是一意孤行。
王忠義表示,他在最終判決確定後會爭取應有的權利,這對台灣司法界都有幫助,若檢察官發現錯誤後,主動表達道歉,他也不一定要告。至於是否提出國賠,他表示,這是台灣公民及國民應有的權利。
王忠義及陳麗雅夫妻被控因不堪長期照顧腎疾的父親王樹藤,在民國103年5月間,涉嫌強行將王父載離醫院、敲打頭部致死,再棄屍北港溪床;另因經濟窘困,夫妻在同年8月間為年已70歲母親王蔡秀猜投保50萬元後,在10月間帶王母到國姓鄉溪邊抓蝦,王涉嫌趁隙撞擊王母跌落溪,再以雙肘壓頭溺水致死。
一審南投地院認定弒父罪證不足,認為王男弒母,判無期徒刑。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王母是單純落水溺斃,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