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處理陳同佳案引發爭議,陳水扁今天表示,針對陳同佳案,政府竟然不優先堅持司法管轄權,而用了太多的政治考慮,從事件發展至今,前後立場確實不一致,才讓局面變得如此膠著。他說,在台灣殺人棄屍的嫌犯,政府卻說要對香港優先去審,放棄自己的司法管轄權,「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陳水扁在「阿扁踹共」節目中表示,這一個星期來,朝野為了陳同佳案爭吵不休,陳同佳是個通緝犯,照說司法單位的立場,就是要抓人逮捕歸案,來接受台灣的司法管轄、司法偵辦和審判,不可能有任何政治的考慮。
但他說,奇怪的是,上周陸委會、內政部為何講了那些話?政府到底要辦不辦?因為總統府和行政部門的政治決定,導致司法單位不知如何是好。
陳水扁認為,一個在台灣殺人棄屍的嫌犯,政府卻說要對香港優先去審,放棄自己的司法管轄權,「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此案引起爭議的部分也在此。
他表示,政府說先是沒有司法互助就不能處理此案,內政部說要港人港審、通緝犯為何會到有死刑的台灣來投案,這違反人性,還說香港政府有審判優先權,意思就是在香港人在台灣犯案,要由香港去審「這樣聽得下去嗎?」
陳水扁強調,司法沒有灰色地帶,也沒有政治考量的道理,沒有理由說要放棄司法管轄權「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我們的政府第一時間沒有想說要把人抓回來台灣審判,條件一大堆,理由也不少,很多都是政治的決定。
他說,現在不一樣了,政府想要把他抓回來,但人家也不配合,現在才講來講去,怪來來怪去,其實都是太慢了,也表示我們的政府前後的立場,主張確確實實有不一致的地方。
他也引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的例子,許因為美麗島事件成為通緝犯,1986年12月2日早上,他在菲律賓坐飛機要偷渡回來台灣投案,但國民黨政府不接受,許信良是通緝犯想回來故鄉投案卻不能,政府寧願讓他在海外,「所以那是通緝假的,通緝心酸的。」
他認為,現在陳同佳的案子也一樣,有太多的政治考量,「台灣司法病了吧?是不是按捏」。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