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方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考量偵辦刑案時,犯嫌、被害人可能為確診或居家隔離(檢疫)者,為避免員警暴露在傳染風險下,陸續在分局及派出所設立臨時戶外偵詢處所,架設筆電、照明設備及透明隔板等,方便進行隔離偵詢,確保員警值勤安全。
板橋、海山等警分局目前均已完成戶外偵詢區設置,隨時可因應偵辦刑案防疫所需。
板橋分局表示,逮捕人犯時員警必須使用M-police小電腦查明是否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對象,若經確認則不帶進辦公廳舍,而是直接帶往各派出所及分局設置的戶外偵詢區,員警在空曠場所進行偵詢,偵詢完畢則會請示地檢署檢察官,進行後續解送事宜,這樣的作法對員警自身安全也是一種保護。
此外,若民眾至派出所報案或接獲通知到派出所,員警第一時間也會透過M-police小電腦查明是否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對象。
警方表示,戶外偵詢區除設置在空曠通風處,偵詢員警與犯嫌或報案人亦保持一定距離,且中央架有透明隔板,阻隔飛沫,並由員警戒護。另要搭載犯嫌的巡邏車及偵防車,律定每日就經常接觸的部位(方向盤、門把、座椅)進行消毒2到3次,避免沾染病毒。
中時 王揚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