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尹錫悅昨晚宣布緊急戒嚴,但僅約6小時就遭國會表決解除,為避免亂象,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4)日呼籲修正《戒嚴法》,完備制度。
馬文君說,一夜混亂後,很替韓國人民高興,他們的民主自我修復了,國會議員不畏軍警封鎖,翻牆突圍,或是用各種方式衝進國會,快速否決無厘頭的戒嚴。我不禁想,如果這樣的事態發生在台灣,我們能不能一樣快速反制?
馬文君續指,但現行戒嚴法,最後一次修訂已經要上溯到民國38年1月,其中第1條第2款規定:「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
馬文君說,雖然第12 條也明定「經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時,應即宣告解嚴」,賦予了立法院制衡的力量,但問題來了,從「總統宣告戒嚴」,到「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的期間呢?依法,總統只要在一個月內提請立法院追認即可,如果在休會期間,甚至要等到復會,未被追認的戒嚴期間,可能長達兩、三個月。
馬文君表示,「若是發生像尹錫悅這樣特殊事態,若是重演青鳥包圍立法院,或是軍警根據戒嚴令,阻撓立法委員開會呢?」,「今天的尹錫悅,會不會是來日的賴清德總統?」
「制度,要比人可靠!存最好的希望,」馬文君強調,她願相信台灣民主,但做最壞的準備,她主張修戒嚴法完備制度,方向有二:一、明定總統宣告戒嚴,需在24小時內獲得立法院至少過半數追認,未獲追認,或者未過半數,戒嚴失效。二、明文保護立法委員在宣告戒嚴後,仍能不受阻撓開會、自由投票、決議追認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