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國際級資格的拳擊教練丁晧峯遭控2022年舉辦拳擊友誼賽時,未依規定安排醫護人員在場,導致27歲新手選手胡姓男子腦死不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一審判決丁男無罪,可上訴。

事件發於2022年7月30日,丁晧峯在其經營的拳擊俱樂部舉辦「第11屆全國大拳頭拳擊友誼賽」,規定參賽者不得為2勝職業拳擊手、校隊選手或任何技擊項目全國前2名。當時27歲的胡姓男子作為初學者,報名參加75公斤至80公斤級比賽,後與徐姓選手對戰1回合落敗。
離開擂台後,胡男全身癱軟,在女友攙扶離開俱樂部時倒地昏迷。胡男送醫後,因顱內大出血、大腦位移,經2度判定腦死,住院近1個月不治。
據了解,丁晧峯擁有AIBA國際1星拳擊教練、A級國家拳擊教練與裁判、講師等多項資格,也曾是亞洲杯與世界盃拳擊錦標賽國手。胡男家屬憤而提告,丁男未依國際拳擊總會規定,於比賽現場安排醫護人員待命,以致錯失必要處置時機並延誤送醫,涉嫌過失致死。
胡母在法庭上幾度哽咽,她透露,「我1個兒子養27年,他都快要論及婚嫁了,女朋友很傷心、很難過」!她說,胡男從小因體型被取笑,想藉運動改善體格才去學拳擊,她雖同意兒子運動健身,但並不贊成參加比賽。
對此,丁晧峯在庭上表示,胡男在賽前2週與朋友對練時,曾被打傷頭部,卻宣稱是被球打到,且直到比賽前仍維持正常通勤與作息,他也無法預料胡男帶傷出賽。
檢方主張,拳擊屬高風險運動,安排醫師在場是基本保障,丁男收費後便宜行事,過失責任明確。辯方律師則指出,目前國內僅全國等級的拳擊賽事才強制規定,要有醫師在場執行賽前、賽後檢查。
丁男強調,該場比賽屬於俱樂部友誼賽性質,雖未安排醫師,但有提供較好的護具與較厚的拳套,也為胡男安排初學者對戰,並請來有經驗的A級裁判執法,因此他自認無罪。台北地方法院2025年4月28日進行1審,判決丁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