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靖淳/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洪姓及郭姓男子日前曾約一名傳播妹小曼(化名)喝酒歡唱,最後2男將她帶至旅館性侵得逞。未料,小曼醒來後,發現自己遭性侵,便試圖割腕自殺,送醫後雖撿回一命,但又從4樓高的樓層跳下,導致全身癱瘓,半年後被呼吸道噎住致死。對此,郭男則稱 「不曉得現場會有這麼多血,竟沒當場死!」最終全案送由法院審理後,除了加重郭男刑度之外,也分別將將2人依照「性侵致人羞憤自殺而重傷罪」重判洪男12年以及郭男13年。
據悉,新北市一名洪姓男子及郭姓男子於2017年時曾約一名年僅20歲的傳播妹小曼(化名)一同唱歌飲酒,未料,過程中卻不斷試圖灌醉小曼,最終她也因不敵酒力而昏睡過去。2男見狀後便連忙帶她至旅館內輪流性侵得逞,小曼醒來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且一旁躺著2男便察覺自己遭性侵,接著試圖拿出刀子割腕自盡,最後被2男發現後送醫搶救,並撿回一命。事後,小曼仍走不出性侵的陰影,竟從4層樓高的大樓跳下,導致半身癱瘓,半年後因呼吸道阻塞而窒息身亡,使其家屬崩潰提告。
對此,洪男及郭男遭逮後除了否認一切性侵指控之外,其中郭男還聲稱不知割腕現場會留下那麼多血跡,甚至認為,小曼竟沒當場身亡之事相當離奇,更將責試圖推給「並非被他們性侵才羞憤自殺」。
最終全案送由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2男性侵確實使得小曼走不出陰影,於是認定性侵有罪,因此,一二審分別依照「性侵致人羞憤自殺而重傷罪」,加重判刑將洪男判刑12年、郭男判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