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心瑀/綜合報導
江子翠分屍案震驚全台,同時也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起分屍案件。死者是一名24歲的女子張明鳳,她一個人從屏東北上工作,卻在應徵一份位於台北市濟南路上大樓的工作後,與嫌犯林憲坤認識,面試完隔天還跟林男一同出現辦事,怎知隨後就失去了音訊,等找到人時已經成為一塊塊屍塊了。
這起恐怖分屍案發生在1977年,張明鳳平時在會計事務所擔任會計一職,事發前從報紙上看到林憲坤放上的徵才廣告,月薪為6000元,隨隨後就到濟南路的大樓進行面試,樓下自己的資料,而且隔天還曾跟林男一起到長安西路的動物用藥公會洽公,但隨後就失去了音訊。
警方接獲報案,查到張明鳳生前的行蹤,於是到了死者曾去過的濟南路大樓搜索,而該處其實也是林憲坤的住處,房子裡被發現有大量毛髮跟血跡,抽屜裡還有張女的履歷,再加上該月林男住家的用水量劇增,警方合理懷疑他就是殺人兇手。
經查後發現,林憲坤將張明鳳帶到住家後,將鐵門拉下並且實施侵犯行為,最後再狠心把人滅口,事後肢解屍體時,他為了防止血跡噴濺,還不忘先用熱水將人肉燙熟,隨後把人分屍成8大塊,裝進塑膠袋裡丟棄在中興橋及福和橋。
警方發現屍體後,靠著女屍臉上的痣,確認了張明鳳的身份,但讓人最髮指的是,林憲坤在犯下如此恐怖的罪行之後,竟然還繼徐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將一名姚姓女子騙上門試圖性侵,被女方男友發現後報警逮人。
林憲坤的行為罪大惡極,事情又發生在民風淳樸的年代,讓社會大眾十分震驚,而他也在隔年被判處死刑,並且槍擊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