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就殺人!北市渣男「狂刺酒店妹7刀+騎上去猥褻」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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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023年)台北市57歲陳姓男子在酒店對張姓女公關示愛被拒後,持水果刀連刺張女胸腹部共7刀,隨後猥褻她,張女因傷重不治身亡,陳男承認殺人但否認性侵,被送辦。今(12)日,台北地方法院選任國民法官審理此案,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姓男子疑因愛上酒店公關小姐,卻因愛不到就對著張女狂刺7刀致死,甚至還對其猥褻。(資料照/翻攝畫面)

根據判決,陳男因自稱患有憂鬱症且犯案時醉酒,導致辨識和控制能力下降,法院委請台北醫學大學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顯示陳男並無精神異常,行為是因衝動情緒所致。法院認為陳男的行為手段兇殘,動機僅因求愛被拒,且他一再翻供,未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復歸社會可能性不高。

合議庭表示,陳男在短時間內連刺被害人7刀,並在她奄奄一息時猥褻她,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了巨大痛苦。陳男雖稱願賠償家屬,但未積極尋求和解,故決定判處無期徒刑。本案於7月3日選任6位素人國民法官和4位素人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6天並進行評議,是國民法官參審制度施行以來審理天數最多的案件。

案件發生於去年3月2日,陳男在酒店多次指名張女陪酒,當天他再次示愛被拒,趁張女上廁所時持刀行兇,導致張女傷重不治。案件審理期間,陳男辯稱因張女辱罵而一時盛怒行兇,但法院認定他犯行兇殘,罪行重大。國民法官日前審理後,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而故意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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