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立委資格認定爭議 韓國瑜出手11日召集朝野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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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陸配身分引發的資格爭議持續延燒,立法院長韓國瑜9日發出通知,將於11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及「李貞秀立法委員認定」相關事宜。此案不僅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的法理衝突,更因中選會委員人數不足陷入行政僵局。

立法院長韓國瑜。(資料照/中天新聞)
立法院長韓國瑜。(資料照/中天新聞)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李貞秀是1999年在台灣定居並取得戶籍。2004年落實「單一戶籍制」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原中國籍民眾必須在6個月內將放棄中國戶籍證明繳回,否則將喪失台灣人身分,但2004年時行政機關從未收到她所繳的除籍證明。邱垂正指出,李貞秀是2025年3月才繳回放棄中國戶籍證明,依《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必須有台灣戶籍滿10年才可登記公職候選人或參選公職,李貞秀顯然不到一年。

邱垂正強調,從《兩岸條例》規範來看,李貞秀「女士」明顯違反兩岸條例,不具有登記參選的資格,陸委會將把事實證據送給中選會,希望中選會能夠依法行政。內政部也指出,李貞秀雖宣誓就職立委,但並未出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文件,仍具雙重國籍身分。根據《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若立委有雙重國籍,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

民眾黨對此提出反駁,表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我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主權獨立之外國,因此要求陸配提供「放棄外國國籍證明」在法理上存在矛盾。民眾黨並指出,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主權,實務上也不可能為我國官員開具放棄國籍的文件。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資格認定仍陷入爭議。(資料照/中天新聞)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資格認定仍陷入爭議。(資料照/中天新聞)

然而,行政程序目前陷入僵局。陸委會坦言,陸委會僅是《兩岸條例》的解釋機關,不具有解除李貞秀立委身份的職權。行政院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針對候選人資格不符問題,只有選舉委員會能提出當選無效的訴訟。

中選會目前因有委員陸續屆滿,僅剩4名委員,未達法定開會門檻,導致無法開會討論李貞秀案。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表示,要等到中選會人事同意權通過後,才有辦法組成新的委員會討論。行政院去年12月已將中選會7人名單函送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立法院黨團共識列入13日議程,預計當天投票行使同意權。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資料照/中天新聞)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資料照/中天新聞)

由於過去從未有立法院主動將立委停職的前例,民進黨立院黨團為此提案,要求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民進黨團主張立法院應依《國籍法》主動解職,而民眾黨則堅守法理與程序正義。李貞秀在2月3日已在大法官監誓下完成就職,中選會2023年也通過民眾黨將李貞秀列為不分區立委名單。11日的朝野協商將成為此案關鍵風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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