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男欠繳542張罰單32萬元神隱!限制出境秒現身辦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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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執行「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針對符合法定要件且滯欠金額較高的交通違規大戶,祭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台東縣1名張姓男子欠繳542件共32萬元,且神隱多年,遭限制處分後,終於現身辦理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成功逼出台東1名欠繳大戶張姓男子出面分期繳清罰單。圖為張男在112年6月於國道3號超速交通事件裁決書。(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

花蓮分署表示,該名36歲張姓男子長年漠視交通法規,違規行為包含行駛國道公路未繳通行費、停車在路邊停車格不繳停車費等等,衍生上百筆罰單,加上在國道、省道超速以及違規停車、在道路堆積妨礙交通之物等,已在民國113年起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臺東監理站陸續移送共391筆裁罰案件,同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也移送151筆ETC通行費案件至花蓮分署執行。

經執行人員調查發現,張男入出境十分頻繁,履傳不到、行蹤成謎,依法對其限制出境(海)後,張男終於出面表示因工作有赴陸需求,申請分期繳納,逐步清償國家債權。

花蓮分署分署長蔡英俊表示,花蓮分署將持續執行交通專案,無論滯欠金額多寡,均會依法積極執行,如義務人因失業或經濟困難無力一次清償,也務必主動和分署聯繫協商案件繳納方式,該分署亦提供就業及酒癮戒治轉介服務,展現公義與關懷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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