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靈光一閃將車牌「3塗成9」 警鷹眼識破攔查逮到「二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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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高雄23歲陳姓男子,25日騎乘機車載女友欲返家時,因車牌號碼疑似有塗改痕跡,引起新興分局前金所員警注意,遂向前攔停盤查。經查發現陳男有兩起通緝,他皆沒到案服刑,警方告知相關權利後將其逮捕歸案。

女友在車牌上神來一筆,卻害男友遭警方攔查,經查證後通緝身分曝了光。(圖/翻攝畫面)

新興分局前金所巡邏警組,25日下午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前金區六合二路與新盛一街口時,見陳男騎乘的機車車牌號碼有塗改痕跡,立即驅車追進某住宅地下室盤查。經查陳男分別為高雄地檢署112年7月發布的毒品通緝犯及橋頭地檢112年8月所發布的詐欺通緝犯。

警詢中,陳男辯稱未住於楠梓的戶籍地,所以未收到法院通知出庭應訊的文書,不知已遭通緝,下午載著黃姓女友欲返回黃女住處時,因車牌上的開頭數字「3」塗改為「9」,遭警方攔查,經查證後通緝身分才曝了光,全案於偵訊後,依法將陳男解送至高雄地檢署偵辦。

至於黃女雖稱車牌是沾到髒污,警方不採信其說法,仍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3條對其開單舉發,處以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新興分局提醒,民眾如因刑案被通知到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庭案,期間如住居所異動時,應主動向管轄地檢署或法院通知變更,避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查緝此類對象及不法,以維社會秩序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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