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基隆42歲劉姓男子因答應友人請託幫忙檢修改造手槍,事後將槍放置路邊機車置物箱通知對方取回,結果車主將車騎走後將槍枝丟棄路邊被民眾撿到,劉男事後遭逮。法院審理時他雖證明槍枝不是他所擁有,但仍被判處2年徒刑,併科罰金2萬元。
民眾在路邊撿到改造手槍。(圖/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2022年受吳姓友人所託,檢修剛取得的改造手槍,劉男檢修後於同年11月26日凌晨將槍枝隨機放在路邊機車置物箱內,結果機車卻被車主騎走,而槍枝連同黑色袋子就被棄置路邊,結果被路過民眾撿到。
法院審理時,劉男坦承幫忙檢修槍枝並出示對話紀錄證明非槍枝所有人,也無使用槍枝作不法用途,但法官認為劉男在警訊時提供槍枝來源已獲減刑,且42歲並非年少無知,無減刑餘地,依法判他2年徒刑,併科罰金2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役20日。
劉男坦承放置手槍遭判刑2年。(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