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喬恩酒駕獲緩起訴 「1年半內」履行60小時義務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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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藝人陳喬恩,1月4日凌晨酒駕被逮,酒測值高達0.67,涉嫌公共危險罪,台北地檢署7日偵結,因陳女認罪,犯後態度良好,並無前科,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限2年,要求她須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動,考量她長期在大陸,要求她必須在1年半履行。 [caption id="attachment_834966"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陳喬恩日前酒駕被逮(圖/中時電子報)[/caption] 北檢表示,將等陳女緩起訴確定,由觀護人決定她義務勞動的項目,據了解,檢方不排除因陳女是知名藝人,要求她從事或配合反酒駕或其他公益事務的宣導活動。 藝人陳喬恩因主演偶像劇走紅,作品包括《薰衣草》等,還曾以《命中注定我愛你》入圍金鐘獎戲劇節目女主角;去年在大陸的收入高達8.3億,不過,她愛喝酒出名,還被封為「酒神」。 1月4日凌晨2時,陳女在家泡澡喝酒後,想買永和豆漿當宵夜,開車出門行經北市忠孝東路、復興南路口時,違規紅燈右轉,被警方發現攔查,滿身酒氣的陳喬恩酒測值高達0.67,她自稱僅喝1瓶多的啤酒,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陳在友人陪同下,不斷說對不起,事後在微博發文再次道歉「對不起,…日後絕對不會再違反交通規則,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對於我做的不好示範,感到非常抱歉!」 據了解,陳喬恩供稱,當時1人在家,喝了「1瓶多的啤酒」,後來想吃宵夜,沒想太多就開車外出,對酒駕感到懊悔; 陳女酒駕被逮後,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曾強烈譴責陳毫無道德感,酒駕自私行徑更是罔顧人命,不得原諒,呼籲各界抵制陳所有廣告代言、戲劇、綜藝演出活動。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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