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疫情侵台,對於網路上流傳「最近不要吃豬肉」等言論,衛福部食藥署明確表示,非洲豬瘟不會傳染給人類,只有豬隻會染病,業者刻意使用變質肉品作為食品原物料,最高可罰2億元罰鍰。

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資料顯示,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至56℃70分鐘、60℃20分鐘後會不活化,或加熱至70℃時立即不活化。針對網路流傳的「不要吃豬肉」等謠言,食藥署強調,非洲豬瘟並非人畜共通傳染病,病毒無法傳染給人類,合格豬肉可安心食用。食藥署也說明,屠宰場均有駐場獸醫師把關,豬肉需經屠檢合格才能出場,將持續嚴格監控豬肉品質及市場流通安全。
對於民眾誤食含有非洲豬瘟病毒豬肉的情況,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解釋,非洲豬瘟病毒無法在人體內存活。病毒在無蛋白質環境中可存活於pH3.9至11.5之間,而人體胃酸pH值介於1.5到3.5之間,已超過病毒耐受pH值範圍。人類若誤食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的食物,病毒進入體內後絕大多數會被殺死,難以從糞便中檢測出非洲豬瘟病毒。

食藥署特別提醒業者,不得刻意使用染病豬隻、斃死豬隻等變質肉品作為食品原物料,若經查發現,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業者更可能面臨歇業、停業等處罰。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林左祥則呼籲民眾減少廚餘產生,「吃多少煮多少、吃多少點多少」,並表示環保單位已提供廚餘去化管道,廚餘將送至指定地點,清運體系維持正常運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