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引發檢方不滿並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29)日認為原裁定未充分說明,決定撤銷發回更裁。北院當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於晚間10點半做出新裁定,增保至7000萬元,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柯文哲。(圖/中天新聞)
高院指出,原審對柯文哲及其他被告的羈押必要性說明不足,亦未合理解釋保金數額與犯罪所得是否相符及具拘束力,因此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要求重新裁定。
北院合議庭於下午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須增保至7000萬元(含已繳交的3000萬元),並限制住居於台北市大安區,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且需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禁止與同案被告及證人接觸。若未能於規定時間明(30)日下午五時前補足保金,應予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