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會23日舉行第8次定期會總質詢,議員鄭碧玉指出,消防局6輛曲折雲梯車,有半數超過最低使用年限10年,其中通霄分隊的雲梯車更服役長達23年,憂心老爺雲梯車值勤恐危及前線打火弟兄和民眾安全。消防局則強調,車輛均維持堪用狀態,裝備也陸續汰舊換新。
10月中旬台北市發生消防水箱車前傾,造成小隊長遭輾斃意外,使得消防車輛安全問題再度被重視。而鄭碧玉身兼義消第1大隊長,率先關切的正是車輛老舊及裝備安全問題。
苗栗縣消防局目前擁有340輛各類救災車輛,其中有6輛雲梯車、12輛水庫車、50餘輛水箱車及4輛化學災害處理車。
6輛雲梯車分別配置苗栗、通霄、苑裡、竹南各1輛、頭份2輛,苗栗與頭份1輛雲梯車皆超過最低使用年限10年,通霄的雲梯車使用年資甚至達23年,鄭碧玉呼籲正視車輛老舊問題,積極淘汰老爺車。
消防局長徐新淵表示,議員所指係達到耐用最低年限並非不能使用,每日消防同仁執勤時皆會發動且測試車輛升降性能,確保車輛執勤任務時堪用。
目前局內以使用年資20年為界線,超過年限即編列預算淘汰更換老舊車輛,針對通霄的老舊雲梯車,明年將編列預算2850萬添購新的雲梯車更新。另,消防衣帽鞋近2年也更新200多套,多數使用年限都在3年內。
鄭碧玉另質詢,全縣水庫車僅有12輛,無法配置到每個分隊,是否有礙救災效率?徐新淵回應,水庫車可儲10噸水量,主要是補給作用,執行任務時仍以方便穿梭巷弄的水箱車為主,且執行救災時,鄰近鄉鎮有水庫車的分隊也會加入救災,效率不受影響。
中時 巫靜婷、陳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