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男子牽妹逛百貨被老婆抓包,竟惱羞成怒訴請離婚,還控告老婆恐嚇。(圖/示意圖,取自Twitter)
背著老婆帶妹約會被抓包,竟惱羞成怒訴請離婚!一名黃姓男子跟老婆因婚姻問題鬧上法院,理由是他前年牽公司女同事逛百貨公司約會,被老婆親友撞見並告知黃妻,他竟直接提告訴請離婚,還指稱老婆有出言恐嚇,不過最後法官認為黃男老婆的激烈言詞是因為他外遇,最後駁回他的離婚請求。
黃男向法院訴請離婚的理由是,他跟老婆自2005年結婚至今,對方個性強硬、堅持己見又易怒,稍有不悅之處就口出威脅之詞,精神長期不穩定,他不堪精神虐待,故先行搬出兩人共同的住處,他認為婚姻已生破綻沒有回復之望。
但黃妻則說,她並沒有對老公有做過不堪再同居的虐待情事,她激烈的言詞是因為發現老公跟女同事有外遇關係,她對婚姻仍然「殷切盼望挽回」,跟老公的婚姻破裂,她並非有責的一方,請法官駁回老公的離婚請求。
案經新北法院一審判准離婚,但黃妻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法官認定黃妻所謂出言恐嚇的激烈言詞,是因為老公跟其他女性有親密互動才如此,黃妻事後也有提議共同去做婚姻諮商,最後駁回黃男的離婚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