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旬黃姓老嫗今年3月步行前往吳姓女兒家時,突然在路邊昏倒,雖經路人發現緊急送醫,黃女仍於5月底時宣告不治,母親病逝造成兄妹鬩牆,哥哥怒告妹妹遺棄致死,但吳女喊冤說媽媽愛走路,堅持每天走500公尺到她家用餐,吳兄也坦言這樣的照顧模式已有10餘年,桃檢對吳女不起訴處分。
吳姓男子指控67歲的妹妹,稱她不顧母親年邁,曾因車禍中風住院,正在接受復健和居家治療,竟要老母自己走到妹妹家拿晚餐,導致她路途中當場昏倒,送醫後搶救2個月仍於5月底不治,怒告妹妹遺棄致死。
吳妹喊冤說相距才500公尺,且是媽媽堅持要走路,平常開銷也都是她負責,根本沒有遺棄。吳男也坦承妹妹負責早餐和晚餐,雖然妹妹常常亂跑、要媽媽自己走去她家,但這樣模式已經有10餘年。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老嫗平時可自由活動、採買購物,並非欠缺自救能力之人,吳女雖未親自接送,但並未構成遺棄,予以不起訴處分。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