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嫩女花蓮迪士尼跨年 已婚師看青春肉體「凍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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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37歲某國中李姓體育教練,已婚卻與校內13歲國一女學生交往,去年底與少女相約至「花蓮迪士尼」美崙山公園跨年,李男在車上情不自禁撫摸少女酥胸,日後更直奔旅館嘗禁果,案發後李男以50萬與少女父母達成和解,獲判緩刑5年,暫躲過牢獄之災。

長相斯文、清秀的李男,因受聘縣內某國中擔任體育教練與就讀國一的少女相識,去年元旦凌晨零時許,李男與少女約跨年後,開車載她花蓮市美崙山公園停車場,伸手撫摸少女胸部與下體,隔約2周,兩人更直奔市區摩鐵指侵發生性行為。

情竇初開的少女因向他人透露與教練交往,更出示手機內LINE的通訊內容,讓兩人交往曝了光,校方輾轉得知報警處理,警方循線約談李男,將狼師依猥褻、妨害性自主罪送辦,校方有火速召開性平會、教評會調查後,決議將李姓教師解聘。

李男坦承犯行,對自己一時鑄下大錯,深感悔意,少女也證稱兩情相悅;法官痛批李男身為教育者,卻未能克制情慾未滿14歲少女發生關係,李男則稱被開除後無業,目前依賴妻子薪水養家,還需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向法官求情。

案經花蓮地院審理,認為李姓教練與學生家長達成50萬元和解,考量令其入監服刑,除日後回歸社會困難,也無法負擔被害人賠償,對未滿14歲少女猥褻、性交部分,分別判刑半年、1年半,均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中時 許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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