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明將公告「Uber條款」,預計6月9日上路,最快10月9日就可進行取締。網路叫車平台自救會表示,交通部已向其邀約明日會面,但自救會表示,除非交通部邀請代僱駕駛、小客車租賃業者、平台業者、網路叫車消費者代表,並全程公開討論過程,才願意進行會議。交通部表示,明日會議主要探討Uber司機轉至計程車隊的配套措施。
網路叫車平台自救會表示,交通部應事先公布議程與討論事項,並邀請所有利害關係人,包含代僱駕駛、小客車租賃業者、平台業者、網路叫車消費者等一起參與,此外也要求全程公開討論過程,否則將不參與會議。
自救會表示,若缺少相關利害關係人的私下討論,此會議將毫無意義,也勢必對這個產業的從業人員造成更大的傷害。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仍希望明早10點可會面,也有與其他業者另外約見,以利個別問題溝通與處理。他表示,同意下次會議邀請所有關係人,並開放媒體。
王國材說,明日會議主要是針對Uber大車隊交通部配套措施的討論,且因小汽車租賃、Uber公司、自救會、計程車各自訴求不儘相同,希望再一次分別見面,處理各自問題。他說,預計將等到中午為止。
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日將正式公告,為使代僱駕駛順利轉業,交通部預留4個月的緩衝期,將開放37場計程車登記證考試,可吸收1萬人以上報考,該法預計將在10月9日正式上路,屆時Uber司機將有兩條路可以選擇,即轉行改開計程車,或是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Uber若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須以小時作為起租單位,否則可對租賃業者處以9000元到9萬元的罰款。
中時 李宜秦